「醫療」輔具補助申請資格與辦法

「醫療」輔具補助申請資格與辦法

目錄

1.申請對象: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

2.申請方式:

  • 填具申請書,並檢附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標準附表內醫療輔具項目所定之文件、資料,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
  • 已於身心障礙鑑定時提出相關福利需求,並經醫療輔具評估為補助對象者,得由評估單位或機構轉介辦理,免自行提出。
  • 我們有提供代為申請的服務,也是苗栗的醫療輔具特約服務廠商🔗前往「申請補助」頁面,或是直接聯絡我們

3.補助項目與金額:

醫療輔具項目與身心障礙輔具項目合併計算,每人每二年以補助四項為原則;可申請的金額不同,可前往網站 🔗網站「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標準」查看,或是聯絡我們,由我們免費為您評估與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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